二维码扫描 | 手机版客户端下载 | 网站首页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本站首页
欢迎光临!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农业新闻 >> 阅读文章

抓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 春防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农民日报-中国农业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3-03-22 查看次数:1847

    本报讯(记者 赵经平) 3月21日,农业部召开全国春季动物防疫督查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深入分析了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春防督查特别是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强调,要确保春防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会议指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不仅关系到畜牧业生产安全,而且关系到生态环境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每时每刻都不能掉以轻心,一丝一毫也不能麻痹松懈。当前,针对这次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各地要按照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全面整改的要求,把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作为当前春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一是依法落实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主体责任。从事动物养殖、屠宰、经营、隔离和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的单位和个人是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类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业协会、龙头企业等要切实负责落实合同养殖户的无害化处理责任。二是扎实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产地和屠宰检疫把关,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必须监督责任人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病害肉流入市场和餐桌。进一步加大对养殖、屠宰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查力度。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私宰病死动物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强化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始终保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四是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奖补机制,引导和鼓励养殖场户主动报告、上交和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尽快建立完善无害化处理体系。不断探索“政府补贴、商业保险”等无害化处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养殖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合同养殖场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方面的重要作用。

    会议还要求,各地要切实抓好动物防疫督查,进一步强化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督促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相关文章
中心概况 | 联系我们 | 合作组织 | 战略伙伴 | 京ICP备09044653号-4 京公网安备110108003247号

中农国优(北京)科技推广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43信箱 邮编:100193
电话:010-62890276 传真:010-62733339
邮箱:guoyou@nacc.org.cn 在线QQ:38579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