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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积极探索完善“执法+普法”融合模式打通农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17 查看次数:12
农科教推报道:
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全过程,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肩负着向行政相对人普及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职责,但农业普法宣传普遍存在“最后一公里”难题。近年来,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积极探索完善“执法+普法”工作模式,将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融入执法全过程,推动重要涉农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直接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使其成为行政相对人和群众听得懂、用得着的实用法律指南,在全市农业领域营造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一、压实普法责任,构建高效普法工作体系
  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坚持把普法宣传作为农业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动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压实普法工作责任。结合农业执法工作实际,制定细化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支队、各岗位普法职责,构建层层递进的普法工作格局。二是完善融合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普法”工作要求,将普法宣传融入日常巡查、专项整治、案件查办、事后监管等各个环节,明确执法人员“办案必普法、检查必释法、服务必讲法”,让普法成为执法工作标配动作。三是强化队伍法治赋能。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主要涉农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案例研讨、以案释法、练兵活动,提升执法人员精准释法、专业普法能力,打造一支懂执法、善普法的复合型农业执法队伍。
  二、创新宣传形式,实现监管普法同步落地
  一是精心编写制作宣传材料。针对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领域点多、面广的特点,考虑到行政相对人群体大多是农民,执法人员秉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原则,编制法律告知书、明白纸、宣传挂图、大喇叭广播稿、宣传展板、宣传横幅等普法产品。截至目前,已累计制作法律告知书27种,覆盖全部执法领域的行政相对人。制作明白纸31种、宣传挂图6种、广播音频4组、宣传展板25块、宣传横幅30余种、法律法规小册子3种。二是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全市农业执法机构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等时机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乡镇集市、居民社区采取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明白纸、滚动播放宣传音频、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面向过往群众普及主要涉农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动员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和治理。三是开展法律“三进”活动。在进企业活动中,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种子、农药、兽药、肥料、饲料、渔业等生产企业和种养殖企业、畜禽屠宰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及农资经营门店,宣传告知法定义务、违法责任,指导其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在进乡村活动中,组织各涉农区利用农村大喇叭重复播放宣传音频、在村务公示栏张贴宣传挂图,重点宣传农村宅基地、农资购买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让普法宣传走进千家万户。在进社区活动中,农业执法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深入社区采取张贴宣传挂图、发放明白纸、现场接受居民咨询等方式,宣传文明养犬、犬只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观念。四是坚持边执法、边宣传。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同步向行政相对人发放法律告知书,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及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同步开展法治教育,讲清事理、讲明法理,教育引导当事人履行法律责任;在办理群众举报过程中,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既是办理举报过程,也是法律宣传过程。
  三、推行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震慑效能
  一是坚持在执法过程中以案释法。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办理投诉举报过程中,结合案情进行释法说理,加强法律宣传和法治教育,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让行政相对人更好地了解法律规定和实践要求,促进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执行执法决定。二是收集整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定期组织梳理筛选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动物防疫、屠宰、渔业等各领域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案例,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并印发至各涉农区,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作用。三是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把典型案例写进明白纸,利用集中法治宣传、法律“三进”活动之机进行发放,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提升普法效果。利用“津沽三农”“津农执法”微信公众号和市农业农村委官方网站等网络媒体,推送典型案例,多形式宣传普及农业领域法律法规,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八五”普法期间,由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推送的“安全生产宣教”案例被评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优秀案例”。
  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通过将普法宣讲、以案释法、法治指引全面融入日常执法全过程,有效解决了执法与普法脱节问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大幅提升。常态化、接地气的普法宣传,有效打通了农业普法宣传的“最后一公里”,为天津市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贡献了执法力量。(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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