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扫描 | 手机版客户端下载 | 网站首页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本站首页
欢迎光临!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农业新闻 >> 阅读文章

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十四五”期间全国创建示范美丽宜居村庄1500个

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0-24 查看次数:355

本网讯 近日,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争取在全国创建示范美丽宜居村庄1500个左右,引领带动各地因地制宜推进省级创建示范活动,打造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样板,推动乡村振兴。

  《通知》强调,要遵循示范引领、分级创建、尊重规律、注重实效、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村民主体、政府引导等基本原则。在创建过程中,既要引领地方开展各级创建示范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分级创建的良好局面,又要合理安排创建示范时序和标准,防止盲目跟风、一哄而上,还要根据乡村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等因村施策、有序推进,并注重乡土味道,打造各美其美的美丽宜居乡村。同时,是否参与创建、建设什么内容等都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包办代替。

  《通知》指出,美丽宜居村庄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创建示范达到环境优美、生活宜居、治理有效等要求,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相适应。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标准将根据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和示范推进实践效果进行动态调整。

  《通知》明确,对获得美丽宜居村庄称号的行政村,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项目安排、政策试点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适当倾斜。对获得美丽宜居村庄称号的行政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地方有关部门可制定相关激励措施。

相关文章
中心概况 | 联系我们 | 合作组织 | 战略伙伴 | 京ICP备09044653号-4 京公网安备110108003247号

中农国优(北京)科技推广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43信箱 邮编:100193
电话:010-62890276 传真:010-62733339
邮箱:guoyou@nacc.org.cn 在线QQ:38579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