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扫描 | 手机版客户端下载 | 网站首页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本站首页
欢迎光临!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农业新闻 >> 阅读文章

农业农村部将进一步加强兽医在公共卫生体系中作用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0-10-20 查看次数:578

本网讯 20201016日,农业农村部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782号建议予以答复,答复中表示,人畜共患病等公共卫生问题对人类和动物健康危害严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兽医在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源头防控等方面作用,扎实推进健康中国战略。 

  在加强国家级人畜共患病研发平台的设置和建设方面,我国已建立的14家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中,8家为人畜共患病研究实验室,基本覆盖了我国当前优先防治的病种。在加强兽医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消除就业择业歧视方面,农业农村部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共同携手,合力推进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以工作带动的形式强化兽医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切实发挥兽医在人畜共患病联防联控工作中的作用。在加大对兽医公共卫生相关研究专项的资助力度方面,农业农村部大力支持兽医专家开展畜禽防治技术联合攻关与示范推广。2007年,农业农村部与财政部启动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央财政每年投入经费1.3亿元,支持专家围绕畜禽疾病防控开展联合攻关和技术示范推广。

  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进一步提升兽医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的参与度和贡献度,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大力支持开展兽医公共卫生相关研究,加快兽医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原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782号建议的答复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syj/202010/t20201016_6354479.htm

相关文章
中心概况 | 联系我们 | 合作组织 | 战略伙伴 | 京ICP备09044653号-4 京公网安备110108003247号

中农国优(北京)科技推广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43信箱 邮编:100193
电话:010-62890276 传真:010-62733339
邮箱:guoyou@nacc.org.cn 在线QQ:38579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