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扫描 | 手机版客户端下载 | 网站首页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本站首页
欢迎光临!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农业新闻 >> 阅读文章

云南将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6-08-04 查看次数:921

  记者近日从云南省人民政府了解到,云南省将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年森林采伐限额为3259.6万立方米,确保全省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双提高”。

  据介绍,云南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强化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对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森林资源消耗和天然林保护情况实行年度综合检查考核,各地采伐限额年度执行结果与专项检查情况须报同级政府和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将突出保护好天然林。同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放活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政策,扩大和提高人工林发展利用的规模与水平,为林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据了解,云南省是森林资源大省和全国林业重点省份之一,实施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对建设“森林云南”、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有着重要作用。

相关文章
中心概况 | 联系我们 | 合作组织 | 战略伙伴 | 京ICP备09044653号-4 京公网安备110108003247号

中农国优(北京)科技推广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43信箱 邮编:100193
电话:010-62890276 传真:010-62733339
邮箱:guoyou@nacc.org.cn 在线QQ:38579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