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扫描 | 手机版客户端下载 | 网站首页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本站首页
欢迎光临!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农业新闻 >> 阅读文章

国务院批准4省农业农村供销合作社改革试点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4-04-09 查看次数:1759

  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日前,国务院批准同意供销合作总社在河北、浙江、山东、广东4省开展试点。

  据了解,试点将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完善体制机制。通过健全基层组织,激发内在活力,进一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促进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另外,努力将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提供“保姆式”、“菜单式”服务。

相关文章
中心概况 | 联系我们 | 合作组织 | 战略伙伴 | 京ICP备09044653号-4 京公网安备110108003247号

中农国优(北京)科技推广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43信箱 邮编:100193
电话:010-62890276 传真:010-62733339
邮箱:guoyou@nacc.org.cn 在线QQ:38579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