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黑龙江省2017年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今年黑龙江省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每亩补助40元。补助对象为全省地方(不含农垦)在本县(市、区)实施玉米秸秆翻埋、碎混直接还田作业,并安装具备秸秆还田远程自动检测仪器的本地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方案》提出,为确保补助资金真正用于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要在补助实施上做到“四个明确”,明确资金拨付方式、明确作业方式、明确作业机具、明确验收方式。《方案》同时还对补助程序进行了明确,明确补助程序为:制定方案、组织作业、公告公示、市(地)核定面积、兑现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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