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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发布时间:2016-07-11 查看次数:752

  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破解秸秆焚烧难题,应该疏堵结合,并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政策。

  一、秸秆禁烧缺乏法律依据,急需针对秸秆焚烧问题立法,为秸秆综合利用补偿提供依据。2000年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没有将农田秸秆焚烧纳入管辖范围,禁烧缺乏法律依据,需要修订法规。另一方面,秸秆处理可借鉴污水处理收费模式,在玉米等农产品定价时附加秸秆处理成本,以法规政策形式对秸秆处理各类补贴与收费政策予以明确。

  二、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分散,如集中使用可发挥更好作用。当前辽宁有5种补贴,分散在发改委、农委和畜牧局等部门,多头管理、单独成线,作用发挥不好。建议在秸秆产区集中各类补贴经费,集中补贴秸秆产品生产企业,降低成本。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让农民在秸秆综合利用过程中获利,靠市场将秸秆资源配置到再生产中来。

  三、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装备质量和自动化水平有待提升,要进一步加大国产农机装备研发和生产投入。建议设立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专项资金,组建农业、环保、装备等联合科研团队进行科研攻关,制定秸秆利用农机装备生产国家标准,提升国内装备制造企业秸秆综合利用类农机装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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