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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省明确整合城乡居民医保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16-06-24 查看次数:714
 《经济参考报》记者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已有陕西、山西、河北、湖北、内蒙古5省(区)出台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总体规划,另有1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值得注意的是,陕西省成为首个明确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一至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的省份。

  6月2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根据《方案》,该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后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实行市级统筹。城镇职工医保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

  此外,陕西省并轨方案率先提出了集中办公一体化服务的思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民政等行政部门和商业保险公司经办人员统一进驻医保中心,集中办公、一体化服务,建立基本医保、大病商业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等在经办环节的无缝衔接机制,同时将居民健康卡功能逐步并入社会保障卡,实行网卡合一、综合监管。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商业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均在市、县医保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出台后,陕西省成为首个明确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一至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的省份。不过,从全国来看,在省级层面以下,部分县市已将城乡居民医保交由卫生计生部门。以安徽省为例,全省已有超过26个县实现了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均由当地卫生计生部门通过“一手托两家”的方式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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