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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科教推协查群305338223

来源:中国农业科技下乡网 发布时间:2015-01-07 查看次数:30686

“爱我中华●奉献农业●关注健康”

欢迎大家加入“农科教推协查群” 305338223

中国农科教推品牌化研究院

    一、成立背景
    中国农科教推高效服务平台于2009年正式启动,建立农业、科技、教育、推广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是立足我国国情,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必然要求。有四个方面的重大意义。
    (一)农科教推有管理体制的分割性。农业科研、教育单位在农业科技服务中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在管理体制上绝大多数隶属科技、教育部门管理。由于各单位主要是结合自身的职责开展科技服务,工作自成体系,项目重复设置、资源利用不合理的问题也同时存在。因此,应当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机制,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多元参与的关系,实行农业科研、教育、推广相结合,促进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构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二)农科教推有学科产业的关联性。农业科技成果一般需经过研究、试验示范、推广应用等过程,才能成为现实生产力。研究工作主要依靠农业科研教育单位的科技人员,推广机构承担着试验示范和推广的任务,互相密不可分。目前大量研究成果不能在生产中应用,既有研究与生产结合不够紧密,成果应用性差的问题,也有研究与推广脱节形成“最后一公里”断层问题。加强农科教推结合,有利于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农科教推有科技服务的互补性。农业科研、教育单位具有人才、成果密集的优势,是农业技术推广的人才培养基地和技术成果的源头。但是,由于农业科研、教育单位的主要任务是科学研究和培养人才,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的主要方式,一是通过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开展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二是围绕自身开展科研和教学工作的需要推广自身的研究成果、培养和锻炼人才;三是根据社会需求提供技术服务。面对数亿农民和经营规模小、住居分散的农户,大量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仍然离不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四)农科教推有行为目标的一致性。农业是多部门服务的领域,农民是多部门服务的对象。农业、科技、教育、推广部门面向农村开展农业科技服务,都是为了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有着共同的目标。在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现代农业的背景下,农村劳动力结构和农业经营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农业产业功能多样化,农民服务需求个性化,对农业科技服务提出了新要求。农业产业的特殊性既需要提供公益性服务,解决农业领域中市场缺失的问题,也需要经营性服务,解决农村空心化、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产生的谁来种地、怎样种地、怎样种好地问题。农科教推汇成“三农”服务的合力,对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中国农科教推品牌化研究院简介
    中国农科教推品牌化研究院的成立,将致力于中国农业品牌化发展战略研究与品牌市场化有效途径研究,以助推中国农业企业快捷地建立自主品牌,进一步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中国农科教推品牌化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国内首家以农科教推全方位农业品牌化进行研究的机构,也是中国农业品牌化建设最重要的服务平台。
    “全国农科教优秀单位与优秀人物征评活动”已成为业内的一把标尺,集中表彰行业内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树立典型,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中国农科教推大型系列丛书——《中国农业专家优选集》、《中国农化服务企业百强风采》、《全国农民合作社优选农资产品采购指南》等一系列专业工具书,以独创性、前瞻性、广泛性、系统性著称,被认为是中国农科教推品牌研究的风向标和产业主管部门决策的重要参考。随后,《农产品质量与农业投入品安全中国行指南》、《中国农业标志性品牌评价体系》、《中国农业个人品牌价值评价体系》、《中国农业企业品牌信誉评价体系》等也将陆续出版。
    研究院拥有专门的网站、报纸、杂志,不定期发布有关企业品牌建设的信息与排行榜、出版专集和画册。为推动中国农业市场的品牌化研究,帮助中国农业企业更好地建立自主品牌做出有益的探索。研究院设立品牌研究中心,专门为中国农业市场的精英提供一个研究性的品牌交流平台和合作机制。
    研究院汇集了农业系统、科技系统、中国科协系统、化工系统,以及中国农业科技下乡专家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等国内著名专家,对企业的品牌进行分析评估、把关,品牌定位、品牌营销、品牌策划等个性化服务,并提供技术支撑。
    三、中国农科教推品牌化研究院特聘研究员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条为推动中国农业市场的品牌研究,帮助中国农业企业更好地建立自主品牌,中国农科教推品牌化研究院设立品牌研究中心,为中国农业市场的精英提供一个研究性的品牌交流平台和合作机制。
    第二条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精英均可向中国农科教推品牌化研究院提出研究员资格申请:
    1.广告公司、咨询公司、顾问公司等专业机构的总经理/营销总监/品牌总监/创意总监;
    2.农业(资)、财经媒体资深记者;
    3.大学主讲营销/品牌/广告等专业的讲师;
    4.知名(农业)企业品牌经理/总监。
    第三条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品牌精英均可向中国农科教推品牌化研究院提出高级研究员资格申请:
    1.知名广告公司、咨询公司、顾问公司等专业机构的总经理/营销总监/品牌总监/创意总监;
    2.农业(资)、财经媒体主编/副主编;
    3.大学主讲营销/品牌/广告等专业的副教授、教授;
    4.知名(农业)企业品牌经理/总监。
    第四条经审核被聘任的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在任期内对外发表作品(包括杂志、报纸、网站等)时,必须署明中国农科教推品牌化研究院研究员或高级研究员身份。
    第五条研究院对以中国农科教推品牌化研究员或高级研究员名义发表的署名作品,每年将择优出版专集。
    第六条被中国农科教推品牌化研究院认可的人员,应积极参加研究院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活动,并给予适当的补助。
    第七条凡被中国农科教推品牌化研究院认可的人员,应按季度汇报工作,并对研究院各项工作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参加其他机构举办的活动,可以提出申请,应及时通报,否则视为个人行为。
    第八条凡被中国农科教推品牌化研究院认可的人员均需提供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备案、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开展工作。不得参与和研究院无关的社会活动,否则将取消研究员或高级研究员资格。

中国农科教推品牌化研究院
在农产品品牌与农业品牌化方面的研究


    中国农科教推品牌化研究院致力于两大方向的研究,目的是完善新型农产品品牌与农业品牌化体系建设:一是农产品品牌营销战略,二是农科教推品牌的发展研究。
    一、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各方树立正确的品牌观。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品牌意识,同时广泛开展农产品品牌化建设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培训,面向广大农产品品牌建设主体传授行之有效的方法。
    二、强化社会意识,加大农产品品牌化服务力度。倡导同产品同类型企业合并做大,对现有“小、散、弱”品牌加以整合。建立农产品品牌创新信息平台,鼓励科研组织和高端人才以技术入股形式参与品牌化经营。对获得各种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质量认证的企业给予大力宣传与技术支持,对进行商标注册的企业、合作社及农业生产大户进行专业化培训。
    三、提高农业组织化、规模化水平,强化品牌载体支撑功能。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规模化发展。重视创新农业经营管理模式,着力发展“企业+商标+农户”的新型产业化经营模式。
    四、推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切实提高品牌内在价值。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森林食品和有机食品等的认证。完善并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标准,强化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拓展农产品品牌化营销渠道,健全品牌管理体系。通过举办农产品与农业品牌大讲堂、农产品推介会、展销会、博览交易会等多样化营销活动,提高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发挥行业协会在提供市场信息、加强企业合作、共同开拓市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大市场体系建设服务力度,加快实施农产品走出去战略,积极拓展销售渠道,组织优势农产品外销。

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路
袁月秋


[摘要] 农产品品牌建设是我国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不能回避的重要环节,如何更有效地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工程是政府和业界关注的焦点。本文针对我国当前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解决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思路。
[关键词] 农产品品牌 品牌主体 品牌营销
  
一、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历史背景
  新中国建国初,我国独特的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及历史背景导致了我国国民生产和生活所需要的产品严重短缺,农产品也不例外。为了保证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在农产品长期短缺的形势下,国家采取对大部分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同时阶段性地限制小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做法在当时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持续的时间过长,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致使我国农业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低下。农产品供不应求的状况,使得消费者在购买农产品时处于一种“饥不择食”的状态,几乎没有人去关注产品的品质、产地、包装、保质期限、价格等因素,更不用说品牌了。竞争和品牌对农产品的生产者来说是个陌生的概念,因为他们当时关注的中心是如何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并减少生产成本。
  伴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得到了空前的释放,农产品的生产产量与日俱增,农产品供不应求的状况得到了有效的缓解,农产品卖方市场的地位有所变化;而改革开放的深化使得国民收入水平增加,生活水平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越来越成熟,越来越理性,选购安全卫生、健康营养的农产品及食品已经成为多数消费者的共识,但由于农产品的生长受环境、气候、管理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使得消费者在选购农产品时很难把握其选购标准,市场对农产品品牌化的要求显现出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带来了新的问题,近年来,我国农产品销售难现象突出,增产不增收成为阻碍农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始意识到竞争的残酷性。随着农产品商品化程度的深化,品牌建设开始被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关注、了解、接受并付诸实践。
  加入WTO后,国际环境的变化对我国农业产业的发展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虽然长期以来,世界农产品贸易一直是作为特例游离于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的管理和约束之外,《农业协定》从目前进展的状况来看也还只是一个贸易自由化取向的改革方案,有待成员国各方做进一步磋商,但国际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之一国民待遇原则还是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国外高质、廉价的农产品大规模地进入我国市场,我国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农产品市场的竞争异常激烈,建立和培育农产品品牌成为我国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二、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农产品品牌建设不论是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还是对农产品消费者、农业及相关产业、国家政府都有显而易见的好处,研究和实践农产品品牌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与工业产业的品牌建设相比较,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起步晚,经验少,农业产业发展又具有自身的特点,所以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目前在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和解决将会降低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效果。
  1.品牌主体不明确。品牌的所有者是谁,这是品牌建设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产权关系不明晰,就很难对品牌实现有效的投资、管理及维护。在以往的研究和实践中曾多次提到要强化农产品品牌意识,要把品牌建设当作优先战略加以考虑,而且提到政府在品牌建设中应发挥的作用,事实上政府并不是品牌建设的主体,品牌的主体可以是农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或其组合体或中介组织等,但不论品牌的主体是谁,它都必须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应该是具有法人资格,以市场为导向,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2.品牌建设的形式大于内涵。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政府为了促进农产品竞争力的提高,出台了一系列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扶持和奖励措施,扶持和奖励的标准大多是以是否获得了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的质量认证,是否获得了无公害农产品质量体系的认证,以及农产品商标注册等为标准,这就使得一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了追求短期利益而刻意去创建名牌形式。如有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获得了无公害农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后不久的抽查中,又出现了不能达标的现象,这说明农产品品牌主体并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品牌的内涵。
  3.品牌营销手段缺乏。我国农产品品牌的营销手段与国外农产品品牌的营销手段有较大差距。品牌主体的品牌营销意识淡泊、手段缺乏,导致品牌的认知度低,增值速度缓慢,品牌价值的提升极其有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很容易被竞争对抢占先机。
  
三、解决农产品品牌建设中的思路   
  1.培育并引导品牌建设的主体。第一,品牌的直接受益者是品牌主体,只有品牌主体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品牌建设才会具有内生的动力。政府只是从战略层面上对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做相应的引导,对市场秩序进行规范和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不可能担当或替代品牌建设的主体。第二,品牌主体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因为品牌主体的完善成熟与否,直接影响到品牌建设的效果。衡量品牌建设主体是否完善成熟的标志是其规模化、组织化、企业化和一体化程度,因为这决定了品牌主体在品牌投资和运作过程中的强势地位。中国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特点是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非企业化经营,对市场的依赖程度低,承受风险的能力弱。事实上一个品牌的建设是需要大额投资作为支撑的,不论是品牌的创建,还是品牌的维护,以及运营,没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化机构很难担当此任。目前一些农业产业化组织随着农产品商品化进程的发展和深入逐渐成长起来,他们是按照企业运作方式进行经营管理的组织,形式虽多种多样,但只要具备了品牌建设主体规模化、组织化、企业化和一体化要求的法人资格就能够成为品牌主体。
  2.强化品牌建设的内涵。品牌的“增值效应”不仅仅体现在加快了财富的积累速度,更重要的是提升了产品在市场上的持续竞争力。对品牌的建设与管理不能简单地理解成为其起一个好听的、容易记忆并能引起美好联想的名字,也不仅仅是通过商标注册或获得某些权威机构的认证或参与几次产品展销会就算品牌管理了,这些只能是品牌建设过程中的一个或几个环节,事实上品牌管理应更注重品牌的内涵,即品牌不仅需要知名度,还需要美誉度。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是为品牌创造价值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发挥需要以产品的品质、技术、服务和营销作为支撑,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都会直接影响到品牌的价值。从产品质量的角度来看,我国农产品与工业产品的生产环境不同,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的生产规模小,生产的集中度较弱,同时农产品的生产条件受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大,农产品从生产领域进入到最终的消费领域需要经过若干个阶段如加工、仓储、运输、装卸、销售等,因此农产品品质的稳定性较差,使得提高并保持农产品整体质量的难度加大,质量的不稳定直接影响到品牌的美誉度、品牌的价值。目前正在建设的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体系、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等都是为保证农产品质量所做出的努力,但归根结底还需要品牌的拥有者加以实施,这是一件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但它对品牌建设的意义是重大的。只有当品牌主体持续地强化品牌的内涵,品牌才能为品牌主体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
  3.重视营销在品牌建设中发挥的作用。品牌是无形资产,它的价值体现在对品牌的运用上,如果品牌被闲置,其价值等于零。与国外农产品营销相比较,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相对落后,农产品品牌营销手段缺乏,营销力度较弱,品牌的拥有者应该予以重视。首先,要提升农产品品牌的营销意识,营销并不是工业品的专利,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也需要适时传播和推广,只有如此其价值才会迅速提升。其次,要掌握农产品品牌营销的技巧,通过对农产品市场的细分确定自己的目标市场,在目标市场上有目的地开展一系列活动才能够实现产品在目标市场的有效定位,如果能有效地组织和控制营销活动的时机、地点、节奏、数量、宣传方式等变量,将会大大提升品牌的营销效果。再次,品牌营销活动必然受环境的影响,品牌拥有者应注意市场信息的搜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种营销手段,不失时机地开展营销活动。
  
参考文献:
[1]张蓓齐文娥:从经济学视角看农产品品牌营销[J].商业研究2006(18)
[2]王周锁:经济全球化时代下的农产品品牌营销[J].陕西农业科学 2006(4)
[3]张萍项英辉陈明:对加快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思考[J].农业经济2006(6)
[4]段永堂,邓红宁,徐德玉:杭州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的调查与思考[J].杭州农业科技2005(6)
[5]王成敏张东风孔昭君:浅谈农产品商业品牌的建设[J].经济论坛2006(19)

中国农科教推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中心

    中国农科教推高效服务平台于2009年正式启动,建立农业、科技、教育、推广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是立足我国国情,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必然要求。具有四个方面的重大意义:(一)农科教推有管理体制的分割性。(二)农科教推有学科产业的关联性。(三)农科教推有科技服务的互补性。(四)农科教推有行为目标的一致性。
   为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技术推广、农资经营、种植(养殖)大户、种植(养殖)基地、生产企业等,开展国家职业资格技能培训、现代农业标准化栽培管理技术、农作物高产栽培技术和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培训。
    我国农村要实现农业产业化与现代化,必须要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农业劳动者。否则,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就不可能得到推广与应用,现代化的农业机械就无法普及,农业劳动生产率就难以提高,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农业现代化。中国农业在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就举世瞩目,但我们还应清醒地认识到,农业的任务十分艰巨,农业的核心能力并未发生根本性转变,不可逆转的因素过多,农业仍然是经不起风吹浪打的弱势产业。农民仍然是数量大、职业技能低和比较贫穷的弱势群体。换言之,农民人数众多,则蕴藏着巨大的潜力;职业技能低,则说明进行职业教育具有相当的紧迫性。农业职业教育应充分发挥本身优势,可以为发展农业产业化培养出大量的农业技术人才和经营人才,为提高农民素质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开展农业职业教育,也是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富裕劳动力消化转移,提高广大农民就业、创业能力,拓展农业发展领域的具体措施。所以,农业职业教育在明确所承担的历史重任的前题下,应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改进教育的形式、手段、方法和内容,培养符合现代农业需要的各类农业人才。
    现代农业的发展,对于农业职业教育来说,既是机遇,更是挑战。要想抓住机遇,办出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要的农业职业教育,就要按照“对接产业、服务产业、提升产业”的要求,加快推进农业职业教育改革和体制创新。
    现代农业在构成要素、目标和载体等方面具有区别于传统农业的显著特征。
    一、从构成要素看,现代农业至少有现代科学技术装备、现代生产管理理念和现代生产组织制度三个方面的构成要素。传统农业靠体力,现代农业靠智力,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支撑,以机械化、智能化生产装备为手段,用成本效益理念、环境生态理念、人本至上理念等现代管理理念管理农业,采取合作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等与现代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生产组织形式,是现代农业区别于传统农业的重要标志。
    二、从目标看,传统农业以满足人民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为单一目标,而现代农业至少有保供给、促增收、可持续三大并行不悖的目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是农业的基本功能,也是现代农业的基本目标;在发展农业的同时,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是现代农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目标;实现产业发展和农民富裕目标不以过度消耗资源环境为代价,做到农业生产与资源环境同时兼顾,相得益彰,是现代农业的长远追求和根本目标。
    三、从载体看,传统农业主要是种田养猪即种养业,而现代农业则是三次产业的集成,其基础在种养、转化在加工、增值在流通。现代农业业态的拓展,使三次产业的元素常常同时出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四、从农业劳动者素质来看,现代农民的概念,不仅是一种体力载体,更是一种智力载体。是在具备基本体能的同时,能掌握先进的农业科技,接受先进的现代管理理念,具有先进的思维方式与水平的新型职业农民。
    此外,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同传统农业科学技术相比,具有智能化、物化、产业化和企业化四个显著的特征。农业科学技术在形成自己完整体系的同时,一方面,与其它众多门类的自然科学相互渗透,并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农业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技术科学与经济科学不断向农业科学渗透、交融,从而形成许多新的科学技术交叉点,拓宽了农业的领域,大大推动了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
    加强创新教育和素质教育,培养综合性的合格人才,促进农业综合性协调发展,只有社会、经济、科学、文化等综合发展,农业才会有长足的进步。随着社会、经济、科学、文化的进步,社会亟需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教育必须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必须培养学生具有综合利用多门学科知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农业职业教育从以农学科为中心的教育,转向综合化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启动中国农科教推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中心,发挥其特有职能,更加有利于助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健康发展。







请点击PDF格式查看:第六届农科教推函.pdf


    附件1:第六届表彰申报表1215.rar

    附件2:第六届表彰回执表1215.rar


全国农科教推优秀单位与优秀人物征评活动组委会
地址:北京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大77信箱(100193)
电话:010-62732298 6289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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