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房子抵押出去,换百万元资金养老享晚年,你愿意吗?9月14日,记者在100名60岁以上老人中展开微调查,其中73名受访者明确表示,“不会选择这种养老方式”;44人认为,“这样不能解决养老的实际需求”。广州老人对“以房养老”的态度,多是因为房价持续高升,买一套房往往要两代人接力“支付”。八成受访者称,即使子女不孝顺,也未必考虑“以房养老”。(9月15日《广州日报》)
据资料显示,我国正面临严峻的“老龄化”问题。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60岁以上老人将突破两个亿。“如何养老”是每一个普通中国人都要思考和担心的问题。
尽管在国外也有“以房养老”的说法,有些国家也很成功,但是,却不见得适合我们的国情,也不见得适合所有家庭。“以房养老”是什么?政策已经说得很明白,但是笔者还是想鹦鹉学舌,啰嗦一下:那就是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有关企业和部门,有关部门根据房子的价值,定期给老人提供养老金,等到老人去世的时候,这些房子也就成了有关部门的了。这样的养老办法更像是现实版的“周扒皮和杨白劳”,你要想老有所依、老有所靠,那么很简单,你就把房子给我吧。
这个世界上谁也不是傻子,面临养老困境的老人不是,提供“以房养老”业务的企业也不是。对于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来说,他们不会做赔本买卖。也就是说,“以房养老”是个生意而不是“为人民服务”。这样的“服务”,实际就是一种投资,他们投入的是“分期付款给老人”,他们收获的则是“放长线钓大房”。这种办法,对于老人来说好比是“最后的疯狂”,对于有关企业也就有了“最后的榨取”的嫌疑了。
“以房养老”不是一无是处。对于无儿无女但有房子的孤寡老人是可行的。但是,对于有儿有女的老人来说,人家凭什么用一辈子换来的家当便宜你。年轻时当房奴,被房产商压榨,到了老了房子终于成了自己的了,为了个养老的问题,又要被“以房养老”的养老模式来压榨,这是公益养老的尴尬。
“以房养老”会适用多少家庭?领导干部有着充分的社会保障,他们无需“以房养老”;富豪人家有着用不完的闲钱,他们也无需“以房养老”;农村群众的房子并不值钱,他们想“以房养老”人家也看不上眼。这最终能“以房养老”的人也就是那些当了一辈子房奴的人了。
养老应该是一项公益事业、民生事业,政府应该多承担些重量,别动不动就推向市场。这还如何让大家共享发展成果?有关部门说:“住房养老在国外很成熟。”这个公众相信,但是我们和国外的社会制度、思想观念一样吗?如果“以房养老”真的需要推广,我们只有一点要求:试点的时候,让“以房养老”从制度的制定者开始行不行?
(作者: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