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技协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与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际交流促进中心结成战略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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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文件的精神,尤其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这一主题,进一步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文件)的精神。将农科教推结合工作广泛开展,拓宽供销合作社对外交流的合作平台,进一步提高供销合作社系统对外交流的水平,积极参与中国合作社与国际合作社的交流与沟通,加强促进供销合作社系统在人员交流、人才培训、合作社研究、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发展。
2013年3月28日上午,中国农技协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际交流促进中心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中国农业大学签定战略协议,标志着双方在农科教推领域开始更深层次、更广泛的合作。中国农业大学副校长、中国农技协副理事长、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傅泽田教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际交流促进中心副主任、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刘孝好、副主任陶天军、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原处长刘志刚,中国农技协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农业高新技术成果产品交流交易中心常务副主任辛士、中国农技协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吴煜欢、副秘书长、农村大市场杂志社执行主编葛玉梅出席了该活动。
傅泽田副校长首先表达诚挚的欢迎,并介绍了中国农业大学和中国农技协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强调双方合作的重要性;刘孝好副主任也介绍了业务范围和发展方向,表示双方合作可以优势互补,对农科教推工作的开展意义深远。
傅泽田主任谈到,中国农技协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主要以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研究为主导,重视基础研究及对外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农科教推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农村合作组织队伍,利用中国农业大学的教学设施和师资力量这一高校平台,必将会促进农业合作组织的更大发展,有效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向农村基层延伸发挥更好地作用。
刘孝好副主任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际交流促进中心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批复同意,该中心有供销合作总社作后盾,又有总社国际合作部的具体指导,是中国供销合作社国际交流与经贸合作的工作平台和保障机构,是中国合作社与国际合作社的交流沟通的桥梁。在人员培训、经贸交流、信息沟通等方面会有一定贡献,并在国际会议与国际展览、国际性的合作经济论坛或研讨会等方面有较大的优势。
双方达成战略合作具有如下三个特点:
1.合作范围宽:中国农技协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际交流促进中心共同在供销合作社系统联合举办“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交流高层人才研修班”、“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与管理示范培训班”、“项目建设与管理培训班”、“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培训班”、第三届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研究高层论坛和农民文化节、第二届中国创意农业国际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第五届中国农科教推社会化服务新体系建设高层论坛和优秀单位与优秀人物征评活动,以及中国生态农业优选产品科技下乡等活动。
2.合作基础牢:相互尊重,互惠互利,共赢共发展。
3.合作目的明确: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可为我国现代化农业和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图片/文黄涛)
图片说明:
图1:签约仪式现场
图2:傅泽田 中国农业大学副校长、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副理事长、 中国农技协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图3:辛 士 全国农业高新技术成果产品交流交易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图4:刘孝好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际交流促进中心副主任、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
图5:吴煜欢 中国农业大学校产办副主任、中国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图6:陶天军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际交流促进中心副主任
图7:葛玉梅 中国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农村大市场杂志社执行主编
图8:刘志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原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