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扫描 | 手机版客户端下载 | 网站首页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本站首页
欢迎光临!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农业新闻 >> 阅读文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让城乡历史文化保护融入城乡建设

来源:农民日报·中国农网 发布时间:2021-09-09 查看次数:521

9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传统的保护工作思路必须进行调整,让城乡历史文化保护融入城乡建设,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不仅要守住保护底线,还要加强活化利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着力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并且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截至目前,全国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37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90座。同时,会同国家文物局公布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1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487个,6819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形成了迄今为止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农耕文明遗产群。

  《意见》要求,要以城市、村镇等活态遗产为主体和依托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地段、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作为有机整体,形成保护传承体系,进行保护。

  如何让城乡历史文化保护融入城乡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解释:在城乡建设当中,不仅要对纳入保护清单的保护对象实施严格管理,不能拆除破坏,同时对那些具有保护价值的老房子、古民居,也不能随意拆除;要发挥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的作用,促进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的发展;城乡的建筑,既是文化的物质载体,也是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空间载体,保护传承和城乡建设不可分割。在乡村建设当中,要保护利用好各类历史文化遗存,助力乡村振兴。

相关文章
中心概况 | 联系我们 | 合作组织 | 战略伙伴 | 京ICP备09044653号-4 京公网安备110108003247号

中农国优(北京)科技推广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43信箱 邮编:100193
电话:010-62890276 传真:010-62733339
邮箱:guoyou@nacc.org.cn 在线QQ:38579196